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范金凤 熊立仲
副组长:殷 平 唐铁军 唐永木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代明球 孙 明 李兴旺
严顺平 吴昌银 何 进 张启发 陈雯莉 林拥军
胡红红 欧阳亦聃 彭东海 彭 楠 董志强
秘 书:梅 斌 左覃艳 黄 姗 杨时萌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学习成绩
基地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必修课(含模块课、体育俱乐部课程)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60%以内;
生物科学英才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必修课(含体育俱乐部课程)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3.3以上;
生物工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必修课(含模块课、体育俱乐部课程)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专业排名前35%以内。
三、推免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0级本科生年级大会,公示成绩排名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本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23年9月19日(截止时间下午18:00)内向学院提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科研导师关于推免学生科研训练效果评价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应证明材料。上交地点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综合楼A座208室)。
(二)开展遴选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1.对所有具备遴选资格的学生所提交的《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评阅,排除造假、冒名等情况。
2.开展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科研成果(满分30分):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含接收论文,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时提交相关实验记录本;或第一申请人申请学业相关国家专利;
竞赛获奖(满分20分):作为主力成员(限前三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获得省赛金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科研训练与潜力(满分30分):科研训练导师针对在校期间科研训练表现进行评价,供专家审核小组针对科研潜力进行评分;
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参与国际组织实习达3个月及以上;
志愿服务(满分10分):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三名)在志愿服务赛事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成绩,或因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综合性表彰;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综合考察评分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同一项目所获荣誉取最高荣誉进行评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开公示。
3.综合评分
综合得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综合素质考察折算分
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GPA/4*100*80%
综合素质考察折算分=综合素质考察分*20%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开公示。
(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后,将于2023年9月21日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有关说明
1.各专业推荐免试指标分配见附件。
2.工程硕士专项待指标下达后参照本方案执行;研究生支教团、2+2辅导员等推荐生专项计划由学校相关单位另行安排。
3.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不诚信行为,按学术不端处理。
4.学院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及考生申诉方式,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5.学院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注重提高选拔质量,同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学院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265;邮箱:tangyongmu@mail.hzau.edu.cn 。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023(本科生院)。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