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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强党性,练好党员基本功—生技支部师生共学党章党规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2017-06-20 点击量:


(文字:张秋红2017615日下午,生科院生物技术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计三十余名党员在第一综合楼A316会议室开展了师生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内容。经过活动前的悉心准备和学习,三十余名师生党员共同开展了学党章知识竞赛,并就“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主任陈胜、博士后李显等7名教师支部亦参加了本次活动。

参与师生在主持人高丽洁的引导下,交叉分为六个小组展开竞赛。比赛共分为积分题、抢答题和问答题三个部分,七十多道题目涵盖了党章“总纲”、“党员”、“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突出了十八大新写进党章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五大建设’”等内容。答题过程中气氛热烈,增强了师生、新老成员间的互动交流。涌现出了许多对党章掌握精准、基本功扎实的同志,其中除了孙明老师等优秀老党员,张露怡等同志的理论知识储备也令人赞叹。

在问答题环节大家主要就“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先于权力”等话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首先我们回顾了党员有哪些权力和义务(八项权力和八项任务)。李维林老师认为,“党员首先是要奉献,然后才谈得上权力,而不是为了权力才入党”。“党员的义务是党员的行为准则,要明白怎样才是个党员,然后才有所谓的权力”,博士后李显这样谈到。随后,高丽洁同志向大家展示了中央党校老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党章党员义务规定在先,权利规定在后,正好与宪法规定公民权利先于公民义务相反,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了党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自愿性。共产党员先进优秀的模范,必须自觉履行先锋队员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加入党组织,享有党员权利。党章摆正了党员的义务规定先于权利规定的关系,深入思考这种关系的内涵,也进一步帮助党支部的同志们牢记使命,做一名有奉献精神、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

最后,生物技术教师党支部书记孙明老师总结道:“这次活动反映出大家对党章的掌握还不够精细,还有很多地方是模糊的,即使之前学了还有很多漏洞。今后也要继续依托于这些互动性强的活动,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提升”。问及张露怡同志此次突出表现的经验时她提到,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能只依赖支部组织的活动,在平时也要有意识的去补充学习,同时加强对时政的了解。

据悉,生物技术党支部为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生物技术党支部严格支部纪律,规范组织生活,本次活动为“支部学习补课”(专门针对缺席上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志而另开小灶),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签到和缴纳党费制度,要求未到会的支部党员写明事由并对活动参会人员情况进行集中通报,目的是让支部成员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纪律,做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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