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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党校举行第88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第二次线下专题讲授

来源: 责任编辑:王庆鲁 发布:2025-11-20 点击量:


(通讯员 林铭洲 王庆鲁1116日,华中农业大学党校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分党校第88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第二次线下专题讲授在三教A205举行,学校党校专题授课教师、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胡守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唐永木、本科生党建工作辅导员王庆鲁,培训班全体学员140名本科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交流

胡守强为大家讲解(林铭洲 摄)

胡守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为题讲授专题课程。他以什么是纲领?这一问题引入,通过理论、实践等多方面进行阐述,带领同学们深入理解党的纲领的深刻内涵。他强调,党的纲领是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深刻领会党的纲领,并将其作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谈及入党条件,胡守强指出,党员的基本条件不仅涵盖了政治素质、思想品质,还包括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表现等多个方面。他详细解释了每一项条件的具体内涵和要求,鼓励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他谈道,入党是一件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事情,入党积极分子不仅要在思想上认同党的理论、纲领和宗旨,更要在行动上积极践行党的使命,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他强调,思想入党是一件终身的事情,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将党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胡守强还特别强调了党员要有共产主义觉悟,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这种信仰是党员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他指出,共产主义信仰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党员用实际行动去体现和证明的,每一位党员都应做到以下五点:一是政治信仰要能说得通;二是宏观政策要能跟得上;三是群众基础要能打得牢;四是个人成才要能;五是道德品格要能端得正

在讲述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时,胡守强详细阐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党员的权利不是特权,而是为更好地履行义务、服务人民所赋予的保障;党员的义务也不是负担,而是作为先锋队成员必须承担的责任。通过对焦裕禄与徐本禹两位优秀党员模范事例的讲解,他倡导同学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义务,同时也要珍惜并合理行使党员的权利,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拒绝做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胡守强针对现场提问同学的困惑耐心解答,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问及党校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学习环境?时,胡守强指出,党校是为愿意入党愿意学习的同学创造的一个机会,而不是一个形式化的场所。它应该是思想交流的阵地,是锤炼党性的熔炉。学员们应该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党校的学习和交流中来,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在最后,胡守强通过对知行合一的深入讲解,鼓励学员们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审核人:唐永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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