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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启发石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杜媛媛 发布:2021-12-06 点击量:


各学生班级:

为了弘扬张启发院士、王石平教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辛勤执教、无私奉献于祖国科教事业的精神,激励在校大学生立志报国、锐意进取,根据《启发石平基金会章程》、《华中农业大学启发石平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启动2021年启发石平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学生、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大病困难学生、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在校三年级优秀女大学生。

二、奖学金资助类别、名额及金额

(一)优秀贫困学生:每年5人,每人5万元/四年,每年1.25/人;

(二)大病困难学生:每年1人,资助5万元;

(三)优秀女大学生:每年5人,每人1万元。

三、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学习钻研能力。

(二)优秀贫困学生评选条件

1.符合申请基本条件,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新生,高考成绩优秀,录取分数居专业前列;

3.自强自立,生活俭朴,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4.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财产重大损失且无经济资助。

(三)大病困难学生评选条件

1. 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2. 在校期间罹患重大疾病的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因个人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严重经济困难;

3. 诚实守信,生活俭朴,优先考虑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者。

(四)优秀女大学生评选条件

1. 符合申请基本条件,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全校全日制在校植物生物学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女生,科研兴趣浓厚,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位列专业前20%,个人事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126-129日,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者向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启发石平奖学金XX申请表》(见附件,A4纸打印,贴1寸照片);申请优秀贫困学生需提供贫困生证明辅助材料(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如建档立卡户证明等);申请大病困难学生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

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请于129日中午1200前填写申请表格,并将表格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于1291800之前将发送到邮箱duyuanyuan@mail.hza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A208办公室杜媛媛老师处。

(二)学院评选:1210-1214日,学院启发石平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进行答辩评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申请者名单;同时对2019年和2020年获得“优秀贫困学生”的获奖者资格进行复核。

(三)启发石平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1214-1216日,启发石平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受奖励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启发石平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年度奖项不予评定;为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除大病困难学生外,此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奖励。

(二)任何有关本奖学金项目申请、评定及其他问题,欢迎与奖学金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杜媛媛 027-87281265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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