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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遴选方案

来源: 责任编辑:刘莉 发布:2020-09-24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希顺  熊立仲

副组长:殷  平 唐铁军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李兴旺  邢永忠  孙 明  严顺平  吴昌银  何 进  张启发  陈雯莉  赵小剑  胡红红  姚家玲  梁运祥  董志强  

秘书:刘 莉  陈超奇  贺继鸿  黄  姗  李梦源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基地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必修课(含模块课)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65%以内;

  生物工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必修课(含模块课)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35%以内;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接受),或连续参加科研实践半年以上且成绩显著(论文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提交相关实验记录本);

2)获得2名教师推荐信(其中一名必须是科研实践指导教师推荐信);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4)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三名)在国内外学科竞赛取得良好成绩(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做出其它社会贡献(需提供证明);

5)国(境)外交换学习(一年以内)且修满在国内外所选课程学分;

三、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1.2020924日召开2017级学生年级大会,公示成绩排名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本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20925日(截止下午18:00)内向学院提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上交地点为: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综合楼A208室)。

(二)开展遴选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具备遴选资格的学生所提交的《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和导师推荐信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评阅,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结合日常表现对申请者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进行审查,确定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说明

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不诚信行为,按学术不端处理。本方案即日起即时生效,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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