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学路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子铎 孙 明 邢永忠严建兵 陈雯莉
张启发 何 进 吴昌银 金安江 赵小剑 姚家玲 梁运祥 熊立仲
秘书:刘 莉 贺继鸿 黄 姗 黄 玮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爱校荣校,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基地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75%以内;
生物工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35%左右;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接受),或连续参加科研实践半年以上且成绩显著(需提供证明,包括实验记录,老师证明等);
(2)获得2名教师推荐信(其中一名必须是科研实践指导教师)。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4)获“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6)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三名)在国内外学科竞赛取得良好成绩(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做出其它社会贡献(需提供证明);
3.直选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第(1)、(3)、(4)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参与遴选):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EI、SSCI、A&HCI或CSSCI收录(第一作者);
(2)获学校推荐到国(境)外交换学习且修满在国内外所选课程学分;
(3)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两名)在国内外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1.2016年9月14日召开2013级学生年级大会公布成绩排名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本《实施细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6年9月14日(截止晚上17:00)内向学院提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上交地点为: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综合楼A座208室)。
(二)开展遴选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具备遴选资格的学生所提交的《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和导师推荐信等材料进行评阅,决定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 与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达到报考次数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四、说明
本细则即日起即时生效,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