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许办理缓考的范畴
1.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冲突;
2.因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二、学生申请缓考时需提供的材料
1.因课程考试冲突原因申请缓考,申请缓考时,无需附加证明材料。
2.因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根据具体情况需附加相关材料:
(1)若因不能正常参加上课、考试等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累计为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内的,应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学院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至2周以内由学院负责人审批、2周以上由本科生院思政处审批),向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提供已审批通过的请假条、相关证明,申请缓考。
(2)若因不能正常参加上课、考试等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应先办理休学手续(由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本科生院注册与学籍中心审批),办理休学时应确认已处理了该学期未考课程。无需申请缓考。
(3)若已完成了相关课程的学习,临考前,因突发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应先向辅导员老师、学院党委副书记办理请假手续,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供审批通过的请假条、相关证明,申请缓考。
三、办理缓考的流程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任课教师审批。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缓考申请具体操作路径为:
登陆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报名→选择课程→填写原因→上传证明附件材料(含学生姓名、日期、事由及学院审核签字的请假条或考试冲突截图)→点击提交申请;
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审核缓考申请具体操作路径为:
登陆系统→信息维护→项目报名审核→选择“学年”、“学期”、报名类型选“缓考”,点查询→选中对应记录条→右上角点击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四、说明
1.缓考申请通过后,应该在学校安排的缓考考试期间内,参加考试。
2.缓考申请通过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缓考考试的,经学院审核备案后给予下一学期/学年跟班考试的机会。若该门缓考课程累计缺课超过教学总学时三分之一,应重新选课,跟班学习、考试;若累计缺课不超过教学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可申请保留平时成绩,之后跟班考试,亦可选择重新选课、跟班学习、考试。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