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补充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夷陵区委、区政府决定从高等院校引进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重点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引进的毕业生在夷陵区服务年限必须达到5年以上。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引进职位、人数
1、夷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动物医学专业
2、夷陵区畜牧技术推广站1人:动物科学专业。
3、夷陵区特产技术推广中心1人:茶叶专业。
4、夷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人:农作专业和植保专业各1人。
5、夷陵区能源办2人:能源专业。
6、夷陵区夷陵医院10人:临床医学专业7人,护理专业2人,医学检验1人。
7、夷陵区三峡高中6人:数学教育专业2人,英语教育专业1人,物理教育专业1人,政治教育专业1人,计算机教育专业1人。
8、夷陵区东湖高中4人:英语教育专业1人,生物教育专业1人,地理教育专业2人。
9、中文、新闻专业2人。
10、城建规划设计1人,路桥专业、环境监测2人。
三、优惠政策
1、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均在城区工作。
2、对引进高校毕业生提供单身职工宿舍,并对研究生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其中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由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5、签约的优秀毕业生可提前到单位报到上班,熟悉情况。对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培养使用。
四、引进程序
1、报名登记。有意到夷陵区工作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后填写《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工作人员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对面试考核优秀的毕业生,由考评小组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了解情况,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4、签订协议。在面试和考察中合格的优秀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5、进行体检。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大学生毕业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共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6、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17—7823609 0717—7821497
联系人:曾庆荣 13872536660
陈人山 13997665965